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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P备案号:黔ICP备2021002058号-1
受理以下事项
(一)有关承办单位的工作职责、政策法规、办事流程、执法程序、行政审批等政务信息及公共服务信息的咨询;
(二)承办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非紧急类求助;
(三)对行政管理、社会管理、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和建议;
(四)对行政机关、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作风、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投诉举报。
在您填写诉求表单之前,请您务必阅读和知晓以下非受理范围的事项:
(一)不属于我市行政管辖权范围内的事项;
(二)依法依规应当通过110、119、120、122等紧急热线处理的事项;
(三)涉及党委、人大、政协、法院、检察院、军队、武警、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事项;
(四)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纪检监察、行政复议、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;
(五)涉及国家机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事项;
(六)诉求事项已依法依规办结,诉求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诉求的事项;
(七)违反法律法规、社会公序良俗以及恶意攻击、骚扰或无实质诉求内容的事项;
(八)其他不予受理的事项。